|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返回首页
首  页 | 综合动态 | 强制戒毒 | 戒毒康复 | 法律法规 | 戒毒研究 | 戒毒实录
戒毒课堂 | 戒毒文摘 | 戒毒图库 | 戒毒视频 | 健康服务 | 专家博客 | 在线交流
江苏戒毒网 首页 - 毒品知识
苯环利定(phencycliding,PCP)
发稿时间:2008-6-20 16:15:00 浏览次数:

    一种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兴奋、镇痛和致幻作用的精神活性药物。常导致定向障碍、激越和谵妄构成的急性综合征。可产生相似效应的制剂有右苯恶啶和氯胺酮。非法使用PCP时一般是烟雾吸入(也可口服、静脉注射)。5分钟内开始作用,约30分钟达到顶峰。感觉欣快、温暖、刺痛、漂浮感及与外界隔绝的宁静。也可出现视、听幻觉,以及体象改变、时空知觉扭曲、妄想和思维形式障碍。伴随的神经和生理症状与剂量有关,包括高血压、眼球震颤、共济失调、构音障碍、做怪相、出大汗、反射亢进、疼痛反应减退、肌肉强直、高热、听觉过敏和癫痫发作。作用一般持续46小时,但残余效应可能需要几天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消失。在作用消退初期可有自伤或暴力行为。已观察到PCP谵妄、PCP妄想和PCP心境障碍。

    我国氯胺酮管理的历史沿革

   氯胺酮属于静脉全麻药,临床上用做手术麻醉剂或麻醉诱导剂,具有一定精神依赖性潜力,近年来受国际毒品形势的影响,我国氯胺酮滥用问题日益突出。为保证氯胺酮的合法医疗、科研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氯胺酮管理的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包括:
    1.
“关于氯胺酮管理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235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59日发布,其中规定氯胺酮原料药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批准上市的氯胺酮制剂(注射液和冻干粉针剂)按处方药管理,在医疗机构凭医生处方使用,零售药店不得经营氯胺酮制剂,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关于氯胺酮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药监安[2003]5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211日发布,规定氯胺酮游离碱及其可能存在的盐均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3
.“关于加强氯胺酮制剂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272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928日发布,针对当时氯胺酮的滥用问题,文件规定氯胺酮(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制剂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氯胺酮制剂的生产、经营、使用严格按照《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经营氯胺酮制剂,文件再次强调了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氯胺酮制剂,此文件自2003111日起执行。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氯胺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32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75日发布,规定将氯胺酮(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制剂)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纳入到麻醉药品经营渠道经营,从2004715日起,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氯胺酮制剂。。
从上述一系列文件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氯胺酮制剂的管理可分为若干阶段。
    
第一阶段:200159~20031031日,在此阶段氯胺酮制剂按处方药管理,在医疗机构凭医生处方使用,零售药店不得经营。
    
第二阶段:2003111~200474日,氯胺酮制剂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经营,药品零售企业亦不得经营氯胺酮制剂。
    
现阶段:200475日后,氯胺酮(包括及可能存在的盐及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从2004715日起,氯胺酮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将氯胺酮制剂销售给一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纳入麻醉药品经营渠道,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氯胺酮制剂。


相关新闻
  • 苯丙胺类兴奋剂情况介绍 [2008-6-20]
  • 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分类与药理学特点 [2008-6-20]
  • 苯丙胺滥用的临床表现 [2008-6-20]
  • 安钠咖-苯甲酸钠咖啡因 [2008-6-19]
  • MDMA摇头丸真面目 服用过量身心都可能受创 [2008-6-20]
  • MDMA——摇头丸介绍 [2008-6-20]
  • MDMA滥用:历史和现况 [2008-6-20]
  • MDMA的一些情况介绍 [2008-6-20]
  • K粉的相关资料介绍 [2008-6-20]
  • “摇头丸”的历史 [2008-6-20]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版权所有 2002-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号:苏ICP备05020070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劳教局  
    总访问量:          技术支持:江苏富越科技有限公司
      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为网站管理员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从相关媒体及网站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因本网管理员能力有限或疏忽导致漏登或错登作者及来源,请尽快联系本网站,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