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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08-6-20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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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广西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对2007年全区禁毒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提出了今年的工作意见。据悉,今年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为契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同时根据《禁毒法》规定改革强制隔离戒毒体制,深入开展禁吸戒毒工作。 记者了解到,2007年全区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6894起,其中刑事案件2718起,重特大案件701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8509人,依法逮捕2753名。缴获海洛因83.12千克,摇头丸9.06千克,冰毒10.8千克,大麻种子1075千克,麻黄素100千克,铲除罂粟1.7万多株。根据全国禁毒人民战争办公室通报,广西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多项战果排名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摇头丸缴获量位居全国第二位。 《禁毒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治区禁毒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区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一是强化堵源截流,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武警、海关、民航、铁路、邮政等各部门和各警种加强协作,加大公路、铁路、航空、邮寄方面的查缉力度,发挥南宁、梧州、崇左、百色、河池六个新建公路查毒检查站的作用;二是加强禁毒情报调研工作,提高打击准确性,以侦破“精品案件”为突破口,加大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侦破力度;三是打击地下零包贩毒,有力打击地下毒品消费市场;四是严厉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清理整顿涉毒娱乐场所,遏制新型毒品犯罪不断增长的势头。 据了解,《禁毒法》对禁吸戒毒工作体制作出了重大改革,明确规定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同时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办的通知,广西已在各市分别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的乡镇作为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和社区康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