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稿时间:2008-6-26 8:57:00
浏览次数:
|
|||
|
6月23日,省劳教局在南京举行学习贯彻《禁毒法》研讨会暨“江苏戒毒网”开通仪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同志出席会议,点击开通了“江苏戒毒网”。缪厅长在认真听取了专家学者和民警代表的交流发言后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劳教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我省戒毒矫治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争当全国劳教工作排头兵,为服务美好江苏建设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同志主持会议,团省委副书记万闻华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应邀出席。
图: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同志在开通仪式上作重要讲话
图: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主持开通仪式
缪蒂生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劳教机关在戒毒矫治工作中取得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全省劳教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科学规划实施戒毒矫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坚持依法收容,依法管理,依法矫治,圆满完成了戒毒人员收容矫治任务,2000年以来,累计收容矫治戒毒劳教人员16000多人,确保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探索建立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三期一延伸”戒毒矫治模式,提高了戒毒矫治效果;积极推进戒毒康复工作,建立了江苏省太湖戒毒康复中心和女子分部,开展了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我省劳教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多次得到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表扬与肯定。他代表省司法厅党委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戒毒矫治工作的各位专家学者和省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奋战在戒毒矫治工作第一线的广大民警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缪厅长着重就《禁毒法》实施后进一步做好劳教场所的戒毒矫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做好戒毒矫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缪厅长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禁毒工作的专门法律,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全面规范。《禁毒法》的颁布施行,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全面推进禁毒工作,包括劳教场所的戒毒矫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全省各级劳教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禁毒法》实施为契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增强做好戒毒矫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清当前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建设美好新江苏的大环境、大背景,充分认清劳教戒毒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江苏和谐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的重要职责,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破坏力量为建设力量,服务美好江苏建设大局。要树立争先发展的机遇意识,把戒毒矫治工作放到全系统“争当排头兵”活动中去谋划和推进,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戒毒矫治工作实践探索,以戒毒矫治工作的领先发展,保障劳教工作争当全国排头兵目标的实现。 二是要坚持改革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提高戒毒矫治质量。全省劳教机关要以这次《禁毒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大胆创新,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戒毒矫治模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切实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政管理,单独划分管理区域,严格与劳教戒毒人员分开管理,分别矫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完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探访、探视、日常行为规范、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等所政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活卫生、等级处遇、所外就医等权益保障制度。同时要按照司法部的通知要求,继续抓好场所内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戒毒矫治机制,不断提高戒毒矫治科学化水平。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依法矫治、科学矫治,把握规律,提高实效。要进一步深化“三期一延伸”戒毒模式的实践探索,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对象的特点,科学设定矫治内容和矫治方法,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综合施教,提高教育矫治的针对性。要针对吸食新型毒品人员不断增加的实际,进一步强化戒治研究,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治模式。要进一步挖掘社会戒毒资源,大力加强社会支持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其他戒毒模式的有机衔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戒治质量评估机制,确保戒毒矫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禁毒法》的有关规定,抓紧探索建立戒毒矫治效果的诊断评估体系。要紧密结合戒毒人员本人的不同状况,进一步完善戒毒矫治效果诊断评估办法,从生理、心理、认知、行为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考评戒毒人员在戒毒矫治过程中的改善状况,努力提高诊断评估实效。要加强戒毒矫治理论研究,认真总结成功做法,适时推出先进典型,形成我省戒毒矫治工作的新经验。 三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为戒毒矫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敏锐性,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戒毒矫治措施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戒毒矫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戒毒矫治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要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各级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戒毒矫治工作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分解到具体人头,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戒毒矫治工作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戒毒矫治是一项难度大、要求高的工作,人才队伍很重要。全省劳教系统要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立足所内,努力培养戒毒矫治工作的专业化人才队伍,特别是加强戒毒矫治学科带头人建设。同时要善于借用外脑,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提供专业指导,努力为场所戒毒矫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要加强与公安禁毒部门的沟通协调。经常向公安禁毒部门通报劳教场所戒毒矫治工作情况,对涉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投送、移交、管理的相关具体问题要与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各项衔接配套工作。与此同时也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社区戒毒机构的沟通协调,主动通报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戒毒矫治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我省戒毒矫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旭东,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应邀参加研讨并作大会发言。省劳教局副局长王金泉和来自基层一线的戒毒矫治工作实务工作者作了大会交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明也向研讨会书面提交了学术论文。会议还为全省劳教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研讨优秀论文获得者进行了颁奖。 省公安厅禁毒处、法制处、监管处;省卫生厅医政处、疾控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省妇联权益部;团省委权益部;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司法厅办公室、政治部、教育培训处、政策法规处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江苏戒毒网”网站开通仪式和学习贯彻《禁毒法》的研讨交流。 |

